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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礼者落网法办 送礼者逍遥法外 为何行贿犯罪少有追究?

1998-03-12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近年来,行贿犯罪中行贿数额不断上升,动辄上万、数十万甚至上百万。如在一起行贿案中,被告人朱荣在房产经营活动中先后行贿达170余万元,有时一出手就是三四十万元。

由于反腐风声愈来愈紧,行贿人公开送财物的越来越少,取而代之的是各种名目和形式的“隐性行贿”。其手法有:似礼实贿、明礼暗贿、以赠代贿、以购代贿、以借代贿等,如,行贿人胡宗佃多次将巨额现金藏匿于香菇袋或网球拍套中,送至行贿对象家中。此外他还以发放公司月薪的名义,先后6次将3万元人民币送给行贿对象。

行贿无疑是生长在社会肌体上的毒瘤,但行贿者又很少受到刑罚制裁。据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不完全统计,自1996年以来,该院受理受贿案近30件30多人,而同期受理行贿案仅5件5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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